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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副會長顧梓楊接受澳日訪問
作者:dv    發布於:2015-05-23 11:52:33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本會副會長顧梓楊接受澳日訪問

  本會副會長顧梓楊接受澳日訪問時表示,由於第三方支付涉及存款、清算等業務,現行法規只容許信用機構即銀行、郵政儲金局等才可提供此業務。即使具備第三方支付平台功能的澳門通,亦是持有信用機構牌照。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設立,現行法律是空白。企業如要提供第三方支付,便要與銀行合作。考慮到網店交易量不足,且核實交易真確性上存在風險,銀行合作意慾未必很大,且衍生高昂成本。

  現時可提供網上支付平台的,集中在大型企業,如綜合度假酒店等,因這些酒店集團母公司已與國際機構合作提供支付平台。

  顧梓楊表示,特區政府推動電子商務發展,但電商在支付、清算上存在困難。倘金管局清除法律障礙,孕育第三方支付平台,有助推動電子商務。如現時很多人利用社交平台宣傳業務,可利用第三方支付實現結算,並可藉此提供一種擔保功能,如消費者收到物品無誤後,才把已支付的貨款過數供應商,避免消費者“走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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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他關注設立第三方支付公司時的註冊資本。目前信用機構的資本金門檻高昂,若同樣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,門檻太高未必與市場情況相適應,畢竟第三方支付與信用機構的業務量不能相提並論。

 
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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